荒野的生活平静而单调,郑茜在洞穴的附近种植了不少作物却没有人分享她的劳动成果,她只能独自坐在那些玉米杆之间抬头望天,似乎她和大王的早起相处就是她在玉米地之间半瘫和大王对视,那时候她还不知道大王是一只温和好脾气的老虎,对它怕得要死,不像现在甚至可以揪着大王的胡须揉它的耳朵,大王只会抖动耳朵而不是一爪子呼她脸上。
当然,大王是一只温和好脾气的老虎这件事,领地内的花豹是一定不同意的。
虎是豹最大的天敌,尽管豹会被豺和狮攻击,像虎这样对豹杀心重到见之必杀的猛兽并不多。大王对豹的敌意并不是来源于郑茜遭到豹袭击,或者说不只是因为郑茜被袭击,虎杀豹几乎是基因里的本能。
在干完今日份的工作后,郑茜骑着大王来到河边,这次她从大王身上跳下来扑入河中,游过了百米宽的河流。不得不说荒野的生活让郑茜的身体素质变得很不错,放在以前她游到一半肯定就不行了要沉底。至于这里面是不是有大王在一边让她知道就算沉底了也会被虎老公捞上来的自信在内,谁知道呢。
大王跟着郑茜游到了河流的另一侧,河对岸的风景和它的栖息地有明显的差异,这里以低矮的树木和草原为主,草原不是内蒙古那种绿色的草场而是枯黄的草原,河流另一边的动物明显要比它的老家要丰富很多,但由于缺少可以隐蔽的树木,老虎并不喜欢这个本该它快乐称霸的世界。
稀树草原的热带草原气候并不适合老虎生存,但来都来了不尝一尝草原上的肉实在是有点说不过去,郑茜就拿着长矛悄悄摸向角马群,也许是她伪装的水平实在太烂,角马提前发现了她,立刻一哄而散。pǒ⒅ьě.∁ǒм(po18be.com)
郑茜总结了一下自己的失败教训,发现自己是顺风摸过去的,如果是逆风过去会好很多。
人不同于野生动物汗腺集中,人的汗腺分布在全身,因此人的味道实际上是很大的,对于野生动物来说顶着如此大的味道想要隐藏几乎不可能,逆风都能在五米开外闻到,顺风只会更远。她的体味算是很轻的了,刚来这世界好久没有洗澡也没有很重的汗味,但要瞒过野生动物的嗅觉基本上做不到。
哪怕没有汗味,各种护肤品用久了也带在身上了,对于野生动物来说这都是从没有接触过的味道,都意味着危险。
人类体味并不比野生动物浓重,只是远远不到让野生动物无法发现的程度。
还是大王冲进角马群中强杀一头角马拖了回来,在拖角马回来的路上,几只狒狒包围了郑茜,她不得不握紧长矛做出迎战的姿态,河流另一侧的狒狒没见过老虎,不是很惧怕她身上老虎的味道,只判断出这个东西有危险,当她举起长矛时,狒狒甚至发起了一次进攻,可惜狒狒的战斗力属实不够,被郑茜用长矛一下子戳中一只后,剩下的立刻一哄而散。
一只鬣狗站在不远处望着郑茜戳死的狒狒流口水,鬣狗见到了这个奇怪的动物前肢突然伸长一下就杀死了狒狒,它并不认为自己能打赢这么一只奇怪的猛兽,但它还是很饿,很想吃狒狒,在吃饭和保命之间再叁犹豫后,鬣狗自以为隐蔽地向郑茜靠近,后者再次举起长矛,鬣狗赶紧向后退出一段距离。
郑茜意识到鬣狗是来蹭狒狒吃而不是想要攻击她之后就放松了警戒,她拿着长矛也退出一段距离,面对着鬣狗朝大王的方向倒退过去,这样保持和鬣狗视线相对可以遏制鬣狗的进攻倾向。当她退到百米之外时,鬣狗扑到狒狒尸体上大快朵颐,这是它离开鬣狗群以来的第一顿饱饭。
这只倒霉的雄性鬣狗原本属于一个拥有二十个成员的鬣狗群,可惜天公不作美,它们的巢穴所在地被花豹发现,窝里的小鬣狗全部被花豹所杀,七条成年鬣狗在追杀花豹时被花豹引入狮群领地与狮群交战,当场被杀得惨不忍睹,幸亏它机灵见势不妙扭头就跑才逃得一劫。
大王杀死角马后,郑茜试着用长矛从角马身上切割一块肉下来,她试了两下没割动,还是得大王用血盆大口硬是给她拽下来一块肉才行。之后郑茜带着这一块肉来到水边,就地挖坑找柴火生火烤肉,烤肉的香味飘散在大地上,动物们纷纷抽鼻子感受这香味,它们在向往的同时也在恐惧,因为它们知道这种味道伴随着火——在荒野之中,火对野生动物意味着灾难死亡和绝对不可以接近的灾厄。
可是烤肉实在是太香了。
潜伏在暗处的花豹探出脑袋,一伸头便看到一只长相奇怪有条纹但没有鬃毛的雄狮——雄狮和雌狮的体型差距实在是太大了,它是绝对不会弄错的,那就是一头凶险的可以一口要它命的雄狮,并且比一般的雄狮还要大上好多。
花豹小心地移动身体,直到郑茜和大王吃完那一块烤肉它都没获得上去抢点肉的机会,只好不甘心地离去,它知道一旦条纹雄狮发现自己那可就要倒大霉,它已经看到自己的妹妹是如何被雄狮杀害的,绝不希望自己也变成那样。
与郑茜这边的轻松惬意不同,开车的旅行者现在是度日,不,度秒如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