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临阚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离开宴会,不去和自己心目中的小天使说话,而是独自的一个人,站到花丛当中,喂蚊子。
作为王家三子中,排行第二的孩子,他既没有大哥那样能力出众,上手家族产业很是顺畅,也没有弟弟那样,活泼可爱,讨人喜欢,他更多的是沉默,积年的忧郁凝在他的脸上,没有带来阴冷,而是一种迷茫的脆弱感。
无疑继承了王家优良基因的王临阚,是绝对符合当下美男子的审美,特别带上这忧郁的气质与脆弱感,让长大后的他立刻变得有市场起来,但是王临阚心中,一直有着个天使,就是小时候,带着自己一起玩的李莲润。
王临阚心想不对劲,自己不应该这样,今天莲润是很伤心的,那个卑劣的男人是分割莲润利益的小偷,自己应该到莲润身边斥责那个小偷,安慰莲润,而不是像个傻子一样站在这里喂蚊子。
平常王临阚自然会在外人面前经营,自己忧郁王子的形象,博得好感和同情,但是现在这里没有一个人,自己为什么要不由自主摆出忧郁的神情,像个傻子一样看着蛾子和蚊子乱飞。
但是王临阚不知为何,虽然心中一直唾弃着现在的行为,身体却一动不动,他心底似乎有一个声音在告诉他。
再等等,再等等,有一个很重要的东西,需要再等等。
可是直到宴会厅宛如白昼的灯光熄灭,直到王家派人来寻他,直到李莲润温柔的关切他,为什么在这里时候,王临阚什么都没有等到。
王临阚失魂落魄的上了车子,直到车子离去,他感觉自己手心似乎一个非常重要的东西,与他擦肩而过,化成细沙流失。
李莲润目送着所有人的离开,他突然觉得很不太对劲,为什么呀,不应该是这样,他说不上来,但是他就是觉得不对劲。
他咬着下唇,咬破了皮他也不在意,他很惊慌害怕,他觉得可能有些事情超出了他预料的发展,但是他不知道也没有看到。
李莲润有一个重大的秘密,他其实也不是李莲润,他是个穿书者,他原名自己已经不记得了,或许也不想记得。
毕竟前世他只是个普通的小职员,而不是如今高高在上的李家少爷,他是个同性恋,特别喜欢看耽美文,虽然他自己长得猥琐不堪,但是极喜欢看攻宠受文,把自己带入成万人迷。
没想到的是有一天,他居然穿越到,自己看过的一本书里,那本里的受是个普通壮受,他本来觉得没代入感,因为自己是瘦猴一样的体格,并没有那么壮的肌肉,但是里头的攻都十分带感,所以他才硬着头皮看下去,没想到自己居然穿到这里面。
本来他以为自己穿成了里头的受,还恶心自己以后会长肌肉,结果却发现自己穿到的三岁孩子,是里头的恶毒男配李莲润。
李莲润好啊,他美美的想,李莲润长的多好看啊,要不是故事是作者写的,所有人怎么可能都会爱上那种只长肌肉不长脑子的蠢货,而且自己看过不少恶毒男配逆袭文,他觉得凭着自己掌控全局,逆袭起来不更轻而易举。
事实上,也像他想的一样,每一步都按照自己想的走,自己提前攻略下前期林羡苗接触的攻们,甚至连李家家主和林羡苗亲妈都爱他,他还记得李家家主对他说“李家永远只有他这一个继承人”
他还记得宴会上,本该是林羡苗的对象,对自己温柔安慰,然后冷冰冰的嘲讽林羡苗上不了台面,不知道从哪里来的投机倒把的小偷。
他记得他们的许诺,他们对林羡苗天然的恶心,甚至这个本该是林羡苗为主角的宴会,却刻意不让林羡苗露面,好表明李家对林羡苗真实的态度,对他的宠爱。
是的一切都和自己想的一样。
李莲润却觉得自己腿上灌了水泥,一步都移不动,甚至脑子思考过度的卡机起来,他不清楚自己怎么回事,但是一种莫名的危机感笼上心头。
他不知道是为什么,但是他绝对不能失去自己手中的一切,绝对不能落得文中李莲润的下场,这十一年,他习惯了优越的生活,他已经把自己当成真的李莲润,他绝对不会,不会让任何意外发生在他完美的生涯中。
李莲润的那双漂亮的眼里闪过一丝仇恨的光,他将这一切都推到了无辜的林羡苗的身上,虽然他知道与林羡苗无关,但谁让林羡苗是原本的主角,这就是原罪。
想完,李莲润故意露出困倦的神情,向李夫人撒娇道:
“妈咪我困了,可是今天哥哥刚刚来,我不关心直接去睡不太好吧。”
李夫人抬起那只带着价格昂贵的钻石手链,温柔的摸了摸李莲润的头,一点也没有高冷的风范,非常标准的慈母,但是口中,说起她的亲生儿子,却带着不屑:
“那个家伙不是你哥哥,不用太在意给他面子,累了就去睡吧。”
但是李莲润一阵撒娇后,她就懒得再装模作样,就摆了摆手,要人伺候自己卸妆梳洗,让李莲润随便弄去。
李莲润带着仆从到了林羡苗的房间门口,他有些得意的看着这间屋子,外头虽